隐私政策

商拍工坊 · 隐私政策

我们深知个人信息对您的重要。本政策说明我们收集哪些信息、怎么用、给谁看、存多久,以及您可以怎么管理自己的信息。请您在使用商拍工坊前完整阅读。

更新日期:2026 年 9 月 13 日

一、我们是谁

本服务的运营者(个人信息处理者)是 深圳市龙岗区星图互联网工作室(个体工商户),网站名称「商拍工坊」,域名 shangpaigongfang.com。

我们的联系 QQ:254234536 / 242794805,联系电话:18133524207;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香林玫瑰花园楠香阁A单元1102。您对本政策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行使本政策第七部分的权利,都可以通过上述 QQ 或电话联系我们。

二、我们收集哪些信息

我们只收集为您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信息。具体如下:

序号信息类别具体内容收集时机
1账号信息手机号码您注册、登录时
2身份验证信息短信验证码(用于校验,校验后即失效)您注册、登录时
3登录凭证登录 token(保存在您的浏览器本地,用于保持登录状态)、登录时间您登录时
4可选资料昵称、头像您主动填写/上传时
5加密密码如您自行设置登录密码,我们仅存储其加密摘要(散列值),不保存明文您主动设置时
6您上传的素材产品图、参考图、参考视频等您使用生成、编辑功能上传时
7生成内容与作品您提交的需求描述,以及生成出的图片、视频等产物您使用生成功能时
8订单与点数信息订单号、充值金额、点数、充值渠道、订单状态、点数变动明细您充值、消耗点数时
9支付相关信息支付结果、支付流水号(由支付平台返回给我们的结果信息)您支付时
10设备与日志信息IP 地址、浏览器类型与版本、访问时间、访问页面、错误日志您访问本服务时
11客服沟通信息您通过 QQ 与我们沟通时提供的信息您联系我们时

我们不会收集:您的银行卡号、支付密码、微信/支付宝账号密码;我们也不会索取您的身份证号、人脸信息、精确位置、通讯录、相册(除您主动选择上传的文件外)。

三、我们如何使用这些信息

3.1 提供与维护服务:用手机号和验证码为您创建、登录账号;用您上传的素材与需求描述为您完成图片、视频生成;存储您的作品供您查看、编辑与下载。

3.2 计费与结算:记录点数的扣除与退回、订单状态,用于计费、对账与异常排查。

3.3 安全与风控:识别异常注册、恶意刷量、绕过计费、攻击等行为,保障账号与服务安全。

3.4 合规与法定义务:按法律法规要求留存交易记录、配合监管或司法机关的合法要求、处理侵权投诉。

3.5 客服与通知:回复您的咨询与投诉;向您发送与服务相关的必要通知(如订单到账、服务变更)。

3.6 我们不会:把您的个人信息或素材用于本政策未说明的用途;不会将其卖给第三方;不会用于与我们合作之外的商业推广。

四、Cookie 与本地存储

4.1 我们不使用第三方广告追踪 Cookie。

4.2 我们使用浏览器本地存储(localStorage)保存您的登录凭证(token),使您在一段时间内无需重复登录。清除浏览器数据会导致登录状态失效,重新用手机号验证码登录即可。

4.3 本站作为可安装到手机桌面的网页应用(PWA),会使用浏览器service worker 缓存静态资源(如页面样式、图标、脚本),以加快打开速度、改善弱网体验。该缓存不包含您的接口请求与接口返回数据,也不会把您的素材或作品缓存到本地。

4.4 您可以通过浏览器设置清理上述本地存储与缓存,但这可能影响部分功能的正常使用。

五、我们与谁共享信息(第三方共享清单)

我们不出售您的个人信息。为完成服务,必要范围内会与下列服务商共享。除支付渠道外,我们仅与其约定其可按我们的指示、为实现下述目的处理相关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类别共享的信息共享目的
短信服务商手机号、验证码内容发送注册/登录短信验证码
微信支付订单号、订单金额、支付结果完成微信充值收款与到账确认
支付宝订单号、订单金额、支付结果完成支付宝充值收款与到账确认
云服务器服务商账号数据、素材、作品、日志、订单数据的存储载体提供服务器、存储与网络服务
北京火山引擎科技有限公司(火山方舟)(受托提供图片、视频生成能力的技术服务方)您上传的素材、您的需求描述实际执行图片、视频生成(这是完成生成所必需的处理)

5.1 关于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宝的支付页面由相应第三方平台提供,您的支付密码、银行卡信息由第三方支付平台自行处理,我们不会获取、也不会留存。我们仅收到「支付是否成功、金额多少、订单号、支付流水号」等结果信息。

5.2 关于短信、云服务器服务商:上表列的是服务商类别;具体服务商名称,我们会在本政策更新或相关页面中公示。这两类服务商仅作为我们的受托方,按我们的指示处理信息,不构成我们对外提供您的个人信息。

5.3 关于生成能力技术服务方(单独同意):向您提供本服务、与您成立服务关系并承担服务责任的是我们;本服务的图片、视频生成技术能力,由 北京火山引擎科技有限公司(火山方舟) 受托提供(以下称「生成能力技术服务方」)。将您上传的素材、需求描述提供给该生成能力技术服务方,是完成生成所必需的处理。在您首次使用生成功能前,我们还会以弹窗等显著方式再次向您展示该生成能力技术服务方的名称、处理目的与所涉信息种类,并在取得您的单独同意后,才会将您的素材提供给该生成能力技术服务方。 未经您的单独同意,我们不会进行上述提供。

5.4 向境外传输:我们将您的信息存储于中国境内,不主动向境外传输。如将来确有必要向境外提供,我们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并取得您的单独同意。

5.5 除上述情形外,仅在下列情况我们才会提供您的信息:

  • 取得您的单独同意;
  • 依据法律法规、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的合法要求;
  • 为维护公共利益或您本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所必需;
  • 涉及合并、分立、解散等主体变更时,我们会在转移前告知接收方信息并继续按本政策处理。

5.6 关于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对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等情形,我们将依《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要求事前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记录。

六、信息安全与数据存储

6.1 存储地点:您的信息存储于中国境内的云服务器,不主动向境外传输。

6.2 安全措施:密码以加密摘要形式存储(PBKDF2 加盐散列);会话凭证为随机生成的 token 并设置有效期;接口需登录鉴权;我们通过权限控制限制内部访问,并对服务器与接口做必要的防护。

6.3 安全提示:互联网环境不存在绝对安全的技术措施。如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等安全事件,我们将依法采取措施,并按法律要求告知您和有关监管部门。

6.4 保存期限:我们按下列原则保存您的信息:

  • 账号信息(手机号等):在您账号存续期间保存;您注销后按 6.5 处理;
  • 素材与作品:保存在我们的服务器上供您调用,我们不承诺永久保存,请您自行留存本地备份;您可以随时在「我的 — 作品库」中自行删除单个或批量删除作品;
  • 订单与交易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规定,交易信息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保存不少于三年;
  • 日志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规定,为安全与排查需要,保存不少于六个月,之后清理。

6.5 注销后的处理:您注销账号后,账号将不可登录,我们会对账号数据作删除或匿名化处理;依法律法规须继续保留的信息(如交易记录)将继续按 6.4 的期限保存,且仅在法定义务范围内使用。

6.6 关于处理时限:我们将在收到您的请求并核实您的身份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您回复处理结果。需要说明的是,删除操作涉及跨系统(数据库、文件存储、备份)的人工核实与清理,我们会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本政策中的对外表述为「收到您的请求后,在合理期限内完成」。

七、您的权利

7.1 查询、更正:您可在「我的」页面查看手机号(部分以掩码展示)、昵称、头像、点数与订单信息,并可自行修改昵称、头像等资料。

7.2 删除:您可在「我的 — 作品库」自行删除作品(含批量删除);如需删除其他信息,请通过 QQ 联系我们。

7.3 注销账号:您可在「我的」页面按流程申请注销账号,或通过 QQ 提出。注销为不可逆操作,请谨慎决定;注销前页面会提示您账号内尚未消耗的点数余额。

7.4 撤回同意:您可以要求我们停止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撤回后,我们可能无法继续提供依赖该信息的功能(如无法登录生成)。

7.5 投诉与举报:如您认为我们处理您的信息侵害了您的权益,可通过 QQ 联系我们,我们会核查并回复;您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7.6 响应时间:我们将在收到请求并核实您的身份后 15 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回复您。

八、未成年人条款

8.1 本服务面向企业与成年经营者,不面向未成年人设计。

8.2 若您未满 18 周岁,请在您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陪同下阅读本政策,并在取得监护人同意后使用本服务;未满 14 周岁的儿童,请不要自行注册和使用本服务。

8.3 如涉及儿童(不满 14 周岁)个人信息,我们只会在取得其监护人单独同意后处理,并遵守法律法规对儿童个人信息的特别保护规定。

8.4 未成年人不得充值;本服务的用户资格、监护人提示与其他未成年人相关规则,见《用户协议》第九条与《充值服务协议》第七条。特别提示:如您的被监护人使用本服务,请您作为监护人保管好您的支付设备、支付账户及支付密码等,以避免被监护人在未取得您同意的情况下通过您的账号进行充值或消费。

8.5 若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未经同意注册、使用或充值,请通过 QQ 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后依法处理。如果我们发现在未取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我们会设法尽快删除相关信息。

九、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

9.1 本服务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生成图片、视频等内容。我们将根据《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网络安全技术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在生成合成内容中添加标识:

  • 隐式标识(通过特定技术手段植入内容元文件、可通过技术手段提取)——始终添加、不可删除;
  • 显式标识(肉眼可见)——如您未提出申请,我们会在生成合成内容及其交互界面的适当位置添加显著提示标识;如您已提出申请(勾选同意本协议即视为提出申请),我们向您提供不含显式标识的版本,此时您对外发布、传播前应依《用户协议》第八条自行声明并添加显式标识。

9.2 上述隐式标识写入生成合成内容的文件元数据,用于标明该内容由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它不改变您对生成结果的权利归属,也不影响本政策关于您个人信息处理的其他规则。

9.3 您不得以任何方式遮挡、涂抹、修改、删除、篡改、伪造、隐匿上述标识。相关权利义务的完整表述见《用户协议》第八条。

十、本政策的更新

10.1 我们可能因法律法规变化、业务调整更新本政策,更新后的版本将在本页面公布并标注更新日期。

10.2 涉及收集信息范围扩大、共享对象变化、您的权利限制等重大变更时,我们会在网站以公告或弹窗等醒目方式提示,并在必要时重新征求您的同意。

十一、联系方式

  • 联系 QQ:254234536 / 242794805
  • 联系电话:18133524207
  •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香林玫瑰花园楠香阁A单元1102

十二、生效日期

本政策自 2026 年 10 月 13 日 起生效。